|
|
|
对外贸易管理处职能
|
|
2007-3-19 9:09:00
|
|
一、按照国家调整进出口商品许可证管理的规定,拟订并执行我省进出口商品许可证管理制度;负责国营贸易、指定公司经营和确定资源性产品供货企业的相关工作。 二、编报全省进出口商品配额、关税配额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;组织和执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。 三、执行和管理进出口商品目录,编制和组织实施全省商品的进出口年度计划(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、原材料和农产品进口的工作除外)。 四、负责国际市场和我省商品国际竞争力的监测、分析工作,指导企业扩大我省商品出口。 五、负责管理协调全省进出口商品的商标工作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。 六、指导出口商品基地建设;负责组织实施“以质取胜”战略、指导出口品牌建设的相关工作。 七、负责联系协调国家进出口商会的工作。 八、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|
|
|